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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行动规划
征求意见稿
2026年5月9日
目 录
第一节 总体目标 9
第五节 注重运营管理 39
第四节 开展经验推广 48
“十四五”以来,全省大力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深入推进“3个100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20年的53.2%提升到2025年的57.7%,与全国平均水平(67.9%)的差距缩小至10.2个百分点,全省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城镇人口向中心城市及县城不断集聚,城市内涵式更新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城市更新作为新时期推进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全省应聚焦“强中心、抓支点、提县城”,着力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全省持续优化“一群三带”城镇空间格局,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截至2025年,全省有1个Ⅰ型大城市(贵阳贵安)、1个Ⅱ型大城市(遵义市)、4个中等城市、8个Ⅰ型小城市和64个Ⅱ型小城市,总体呈现“金字塔型”结构。各级城镇人口集聚能力与辐射带动作用存在较大差异,城市更新工作应因地制宜、分级分类推进,探索契合各地实际的更新模式。
全省城镇建成区规模普遍偏小、量级悬殊较大。2025年全省城镇建成区规模约2100平方公里,空间拓展趋于稳定,其中贵阳市建成区规模达389.09平方公里,遵义市建成区规模为158.70平方公里,远超其他城市;69个县城建成区平均规模仅15平方公里左右,不同量级城镇在更新片区划定、重点任务导向等方面需要与城镇能级相匹配。
全省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推动经济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025年达到23562.17亿元,同比增长4.9%,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2020年的47517元提高到2025年的61066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20年的1787亿元增至2025年的2223.23亿元。
同时也仍需看到,我省经济与全国平均水平还有差距,人均GDP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1.2%,经济发展仍面临较大压力;全省城镇经济梯队分化明显,整体形成以贵阳市为核心,各市州中心城市及仁怀市、盘州市等产业强县为重要支撑的经济格局,但县城经济体量普遍偏小、发展带动能力不足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在城镇化逐步迈入稳定发展期,需以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推动城市发展方式、动力、重心系统性转变,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有力支撑全省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我省自2021年启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来,以城镇“四改”为主抓手,全力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47.36万户(套),实施老旧小区改造68.56万户、背街小巷改造5667条,累计建设改造地下管网2.24万公里,实施城中村改造49个项目、惠及4.82万户,安置房开工建设4.09万套;培育商圈140个,打造贵阳“青云市集”等夜间消费聚集区55个,焕发城市新活力;新增及改造城市公园绿地2815公顷,新增口袋公园330个,新增城市绿道845公里,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稳定保持在98%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得到治理,人居环境品质持续提升。
同时,加快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累计完成100个示范性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250个儿童之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在加快构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9个,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73.4%;医疗卫生体系更加完善,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6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诊运营,建成200个县域医疗次中心;教育水平整体提升,累计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600余所,新增学位72万余个,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提升至95%左右、96%以上、93%以上,民生底线更加稳固。
“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城市道路1265公里,路网密度提升至8.8公里/平方公里,新增公共停车位15万个,道路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基础设施方面,供水普及率达98%,生活污水处理率稳定在98%以上,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3.72万吨/日,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充电网络实现市(州)县乡全覆盖,累计建成充电基础设施超25万个、换电站59个;67个县区接通长输天然气管道,能源服务可达性显著提升,天然气供应量达28.08亿立方米;在防洪排涝上,全省建成区易涝区段数量从38个降至20个。综合来看,城市的功能韧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全省拥有历史文化名城12座(国家级2座、省级10座),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9片,历史建筑1655处(实现了历史建筑市县全覆盖),城市历史文化深厚多元。全省通过“小规模、渐进式、微更新”等方式,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社区功能、激发街区活力紧密结合,推动文化遗产从“保下来”向“活起来”转型,探索了多元化的活化利用路径,系统推进了安顺老城、遵义高桥、铜仁中南门等一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全省“四大文化工程”扎实推进,完成15片街区活化利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更加深入;改造提升6片老旧街区(厂区),丰富了街区业态、拓宽了消费渠道、激发了内生动力,城市特色更加鲜明。
“十四五”以来,全省系统谋划顶层设计,以《贵州省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为引领,针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背街小巷改造和地下管网建设改造,细化出台了四项子方案,以《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以“三改”为抓手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工作指南(试行)》《贵州省城市更新(三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两个指南文件作为配套支撑,构建起城市更新行动的“1+4+2”政策体系。9个市(州)中心城市开展了城市体检工作,黎平县、关岭县、桐梓县等地开展了县城体检试点,推动城市更新向“数据驱动”和“精准治理”转变。在管理机制上,自上而下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推进机制,制度保障更加有力。
2025年7月14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了新时期城市更新工作的核心方向。会议明确要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以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子。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系统部署了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老旧街区(厂区)等更新改造、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等城市更新八项主要任务,明确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要求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体系。
2025年11月21日,全国城市更新工作推进会对更新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在规划、资金、运营、治理四方面下功夫,建立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建立可持续的投融资和运营体系,抓好系统治理和基层治理,同时加快健全城市更新法规和标准体系,强化数智赋能,提升更新工作的系统化、专业化水平。
我省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将其作为推动城镇大提升、实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抓手,作为破解城镇化发展瓶颈、补齐城市建设短板、赓续山地城市特色文脉的重要路径。
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将城市更新纳入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重要内容,明确要求大力实施城市更新,积极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等各类改造提升工作,切实强化风貌管理力度,统筹做好防洪内涝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安全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城镇体系布局。
2025年12月23日,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对城市更新工作进一步作出专项部署,提出要从局部修补提升向整体重塑转变,要求抓实抓好城市体检、政策指引等五大关键环节,科学编制行动规划,认真谋划储备项目,精准划定重点片区,强化资金保障措施,有效盘活存量资产,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和居民广泛参与。
在“十五五”期间,我省应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目标,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更加注重内涵式提升,统筹规划、建设、治理、运营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政策协同与实施效能,确保城市更新行动扎实落地。
“十四五”时期,我省城市更新工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主导的规模性投资,进入“十五五”,在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和财政紧约束成为新常态的背景下,传统投资驱动模式难以为继,在向可持续的“运营驱动”模式转型上面临多重瓶颈。一方面,城市更新项目普遍存在重建设轻运营,前期缺乏对收益的统筹考量,部分更新片区的产业导入与城市功能融合程度较低,难以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存量资产盘活机制尚不完善,城市更新项目与市场资本的衔接不够顺畅,社会资本参与的盈利模式不健全,回报周期长,市场化运营主体的培育不足,难以有效承接城市更新项目的后期运营管理,制约“运营驱动”模式的落地见效。
目前,城市更新的目标已从初期侧重物理空间改造的“硬件提质”,深化为要求建立长效机制的“治理增效”,这对城市更新的可持续性、社会公平性和精细化程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需要对更新后的资产进行长期精细化、专业化、市场化运营,确保项目持续保持活力,更要求以城市更新为契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政府、市场、社会、居民多元参与机制,兼顾各方利益,实现空间品质与治理效能同步提升。
“十四五”期间,我省城市更新工作以试点项目、重点突破为主,贵阳市云岩区新华印刷厂危旧厂房提升改造、太平路街区改造提升等城市更新项目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更新典型案例,兴义市栗坪社区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完整社区建设案例集,在精准分类施策、闲置资产盘活、政社企协同联动、共建共治共享等方面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但整体来看,进入“十五五”时期,我省城市更新工作仍面临较多挑战,城市体检与城市更新一体化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综合性、系统性的战略行动尚未形成,亟须强化全省城市更新顶层设计,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从试点示范向全域覆盖,从分散推进向系统集成升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围绕“一个优化、六个建设”的总体框架,以高质量城市更新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现全省城市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在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低碳、文脉赓续、治理增效等方面取得系统性成效,奋力走出一条符合贵州山地特色、彰显地域文化的城市更新新路子,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实支撑。
到2030年,力争实施一批更新片区建设,分批推进8类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实现城市安全韧性、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空间布局、历史文脉、风貌特色、发展动能、体制机制、治理效能全方位提升,建成省市县联动的规划实施体系,形成多元参与、多方投入、多渠道融资的城市更新良好氛围,让贵州城市成为人民群众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空间,助力全省城市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安全隐患和基本的生活需求,优先实施“保安全、保基本”项目,重点聚焦城镇危旧房、城市防洪排涝、地质灾害治理、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老旧管网更新(特别是燃气、供水)等保障安全的城市更新项目;全力推进以水、电、路、气及无障碍设施为重点的基础类老旧小区改造。
将城市更新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创新消费场景、培育新业态、激发新动能。积极推动老旧厂区、老旧街区、闲置楼宇等存量空间的改造提升和盘活利用,导入文创、科创、商业等新业态。促进“文旅商体康”深度融合,发展楼宇经济、首店经济、夜间经济,将更新区域打造为消费新场景和产业新载体。
结合城市定位、规模等级、资源禀赋及发展阶段等因素,对城市(县城)进行差异化的更新路径指引。核心城市强化高端功能培育,引领全省高质量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强调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与区域职能,强化特色功能培育;其他县城以发挥城市辐射带动作用、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为重点,扎实有序推动城市更新行动。以分类精准施策全面提升城市能级与综合承载力,助力构建结构优化、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镇体系。
坚持保用并举、以用促保,在保证建筑本体安全的前提下,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的展示阐释及活化利用,将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依托各类文化资源,推出一批城市文化展示体验项目,合理布局特色业态,提升城市活力,赓续历史文脉。
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居民治理共同体,实现更新成果的可持续运营与社区自我发展。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模式。推动更新后的片区与项目建立专业化、智慧化的长效运营管理机制。
围绕国家提出的城市更新八项主要任务,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聚焦守住安全、民生、生态、文化四条底线,综合考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资金申请导向,纵向落实和横向衔接国家层面、省级层面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的指标要求,构建可感知、可量化、可考量的指标体系,包含城市危旧房改造、房屋基础信息数字化率、累计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数量、城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数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一刻钟旅居生活服务圈数量、启动实施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数量、城中村改造居民户数、新增各类体育场地面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老旧病房改造床位数、建设改造地下管网长度、改造提升城市各类公园绿地面积、历史建筑修缮等13项指标。
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快拆除改造D级危险住房,通过加固、改建(翻建)、重建等方式,积极稳妥实施国有土地上C级危险住房改造。分类分批对存在抗震安全隐患且具备加固价值的城镇房屋进行抗震加固。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的,按“一屋一策”提出保护改造方案,严禁以危险住房名义违法违规拆除改造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历史建筑。
加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以适应居民采暖、空调、通风等需求,提高建筑用能效率和室内舒适度,形成与公共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改造相适应的节能、低碳、宜居的综合改造模式。持续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防水性能,系统提升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等用能系统能效,鼓励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智慧化运行管理提升能效。
充分发挥市场潜力,推动存量房屋盘活和高效利用,形成需求带动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循环。鼓励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资源改造利用,优先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鼓励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厂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推进存量房产改造为旅居地产。根据建筑主导功能依法依规合理转换土地用途,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
围绕居住功能完善、闲置空地利用、基础设施更新、便民服务设施提升、历史文化价值彰显等方向,分时分类推动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分年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到2030年,依托政策对2005年底前建成需改造老旧小区力求能改尽改;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分类推动老旧小区综合改造。
基础类重点保障居民安全与基本生活需求,重点推进基础设施更新,加快实施老旧小区燃气、供排水、供电、通信、排烟等老化管道改造,加强建筑公共部位(屋面、外墙、楼梯)维修,完善消防、安防、照明、通信、垃圾分类等设施。
完善类重点保障居民生活便利与改善型需求,全面提升小区公共空间环境,优化提升现有绿化空间,利用闲置空间增加绿化景观,配建健身与休憩设施;推进既有多层住宅电梯加装工作,完善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
提升类重点保障社区服务供给与居民生活品质,结合完整社区建设完善养老、托育、助餐、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注重保护老旧小区风貌与历史文化价值,持续改善小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服务功能及文化内涵。
围绕“巩固维护改造成果、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培育特色示范标杆”的核心任务,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扩大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覆盖率,探索建立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新模式,推动物业管理工作融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治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优先保障社区“一老一小”设施建设,全力提升“一老一小”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紧密对接学龄人口变化与新型城镇化趋势,因地制宜新建或改扩建幼儿园,持续优化学位供给和服务半径。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卫生健康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健全便民商业服务设施,保障每个社区至少有2~3个便利店、多个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因地制宜配置社区食堂、理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店、家政服务网点、餐饮店等便民商业网点,满足居民基本购物需求。
推动宜居宜游、主客共享的完整社区建设,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区域结合完整社区建设嵌入式旅居产品,完善旅居服务配套,打造“一刻钟旅居生活服务圈”,提升旅居社区体验,倡导在地文化体验,推动本地居民与旅居客群共建共享。
提升公共活动空间品质,充分利用街头巷尾、闲置地块等增补社区公共活动空间、口袋公园和慢行设施,增设乒乓球台、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等健身休闲运动场所,配置室内外健身器械及体重管理等设施,鼓励与周边小区共建共享。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营造全龄友好、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进社区”。建立多方主体参与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因地制宜推动完整社区高质量可持续运营。引导规划师、建筑师等专业人员进社区,辅导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公益慈善资源等参与社区建设。制定社区居民公约,丰富服务内容,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推动老旧街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活力街区。实施老旧街区综合改造提升,系统改造供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等老旧管网与路面设施,完善消防设施;优化交通组织,增加街区社会公共停车位供给,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公共空间品质,引导文商旅融合发展,丰富商业业态,创新消费场景,打造提升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街区和商业步行街区。盘活利用老旧交通枢纽,推动老旧火车站、汽车站等与周边老旧街区统筹更新,实施公共设施数字化、智能化、低碳化等改造。
推动存量工业资源创新利用,培育新消费、新业态、新动能。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厂区、厂房和设施,推动功能转型,将老旧厂区改造为城市文化公园、创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引入办公、文化、消费等新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老旧厂区改造,开发旅居公寓、主题酒店、旅居驻地等旅居空间。推动产业升级,拆除重建或升级原有厂房,聚焦新能源、高端制造等新兴产业,建设高标准产业园。统筹城市发展和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依托工业遗产建设提升一批文创园区、旅游景区等,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老旧厂区更新改造。
按照国家政策,结合贵州实际,摸清底数、尊重意愿,“一村一策”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实施改造。优先解决城中村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道路、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短板问题,同步配建教育、医疗、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城中村延伸覆盖,不搞大拆大建。加快实施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城市资金能够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对不具备拆除新建条件的城中村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
充分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和低效用地,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通过功能置换、改造提升等方式,优先补齐教育、医疗、体育、文化、应急等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构建“区域级-城市级-区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四级公共服务体系。
全力支持贵阳、遵义两个国家级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存量应急避难场所改造与功能升级,提升人均避难场所有效避难面积。完善城市医疗应急服务体系,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增强城市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风险的韧性。
聚焦“一老一小”重点群体,持续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养老服务发展。聚焦全龄友好,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加快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
优先在医疗服务薄弱区域、人口密集社区及老龄化突出片区,补齐紧缺医疗设施,持续优化基层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推动医疗服务更加公平可及、便捷高效。大力实施医院病房改造提升行动,配套实施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均衡布局。做好城乡教育资源规划布局和优化扩增,加强城区学校新建或改扩建,提升城区基础教育资源承载力。
科学布局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优先在服务薄弱区域和人口密集社区规划布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紧缺文化设施。推进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配建足球、篮球运动场地等,重点增补和改造提升群众身边的多功能运动场地。广泛开展“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等活动。
因地制宜对高架桥下、街边路旁闲置用地、滨水空间等“金角银边”进行改造利用,推进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改造,增补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推动消费基础设施提质改造,优化提升传统商圈、购物中心、百货商场等功能业态与环境品质。
全面排查城镇燃气、供水、排水、污水等地下管线管网风险隐患,加快推进老化管道更新改造。构建全流程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城市供水设施升级改造和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效能,全面推进雨污分流改造,解决污水直排和溢流污染问题,动态修复排水管网结构性、功能性缺陷及混错接问题,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大力推进燃气管网建设,常态化推进燃气管网隐患排查,动态更新改造老化和带病运行管道。开展电力、通信、广电等线网清理整治和入地改造,各线缆产权单位配合城市更新实施区域内架空、横跨、凌乱的线网清理及下地。完善“统一规划、统筹实施”的建设机制与长效运维管理制度。
加快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防涝工程体系。加快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加强城区内部水系与周边江河湖库的联排联调,有效提升行泄洪能力。健全极端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提升暴雨洪涝预报预警精准度与应急处置效能,有效缓解城市内涝问题。
贯彻“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加强交通节点堵点治理,提高道路通达性。改造既有道路,适应出行结构变化趋势,优先保障步行、非机动车和公共交通通行。优化轨道交通、公交车站及人行设施的衔接匹配。加快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改造一批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的无障碍设施。推进城市公交站点港湾式升级改造。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升级,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开展既有焚烧设施提标改造,有序推进填埋设施封场治理,补齐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健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完善可回收物交投点,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实施城镇公共厕所更新改造。
推进公共消防设施达标建设,加强消防站、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微型消防站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升级,实现建成区消防设施全覆盖和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提升。充分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人防工程,持续推动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和干支道连通,构建网络化人防工程体系。加强存量应急避难场所改造,按照国家标准完善提升场所内应急设施。
稳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完善城市运管服平台,合理布设智能化物联感知终端,逐步构建城市安全生命线工程监管体系。在城市更新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同步实施智能化改造,同步验收投用,注重实时监测、智能监控、预警处置、场景应用等功能构建和完善。强化城市燃气安全、排水防涝、桥梁隧道等安全运行监测,提升极端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共享和应急处置能力。
统筹推进城市周边山体生态修复、湿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将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与旅居康养有机融合。持续巩固现有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健全防止水体返黑返臭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监测和巡查。
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聚焦工业遗留地块、污染企业搬迁地块等重点区域,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积极推进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与修复工作,确保其安全再利用。
持续推进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建设。完善城市公园体系,持续推进老旧城市公园改造提质,推动城市公园无障碍设施改造,加强园林文化保护传承。积极推进新增和改造提升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等群众身边的小微绿地。加强城市绿道网络建设,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发展“文创经济”“旅居避暑经济”等“公园+”多元消费业态。
建立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调查、评估、认定工作,分类摸清资源底数,丰富保护名录。进一步加强全省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普查工作,用好第四次文物普查、老城区和老街区等历史文化资源专项调查、工业文化资源摸底调查等成果,加强文化遗产认定。
持续加强历史城区的整体性保护,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划定最严格保护范围。建立健全“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的保护前置机制。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修缮;加强老旧房屋拆除管理,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清理不规范地名。
依托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历史地段,串联文化资源,引导老字号资源集聚。依托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在保证建筑本体安全的前提下,加大开放力度,合理布局业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鼓励将国有产权的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为公共服务场所,充分发挥其文化展示、社会服务等功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鼓励各地结合城市更新行动,采用“小规模、渐进式”保护整治方式和“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推动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等人居环境改善。按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要求,逐步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社区服务设施配套水平。推进基础设施改造更新工作,充分利用既有设施,因地制宜探索微型管廊等更新改造方式。
保护和延续城市总体空间格局与风貌特色,做好建设活动管控。在城市更新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大树老树,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破坏传统风貌。加强城市更新重点地区、重要地段风貌管控,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严格管理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
立足全省城市发展格局,明确不同层级城市更新重点方向,构建“核心引领、节点支撑、全域覆盖”的更新格局,推动全省城市更新工作均衡发展、梯度提升。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更新重点方向,城市体检形成的问题清单和整治清单,以目标和问题为双导向,衔接资金申报相关政策,综合确定各中心城市的“十五五”城市更新工作重点。
贵阳市以云岩区、南明区为城市更新重点区域,积极推动连片城市更新,实施老旧街区、老旧小区、城中村改造,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城市功能优化、设施补短板、人居品质提升,率先打造样板片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发挥核心引领带头作用。一是针对产业转型慢、老旧厂房空置、配套滞后等问题,盘活低效工业遗存与存量空间,推进新基建及数智化改造;二是聚焦功能配置不均、城中村改造难、老旧小区管网老旧滞后等痛点,构建智慧社区与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体系,完善嵌入式服务设施,推进城中村“存量攻坚”、老旧小区文化赋能与智慧升级;三是针对管网改造滞后、消防覆盖不足、高层建筑智能化火灾预警与城市信息模型建设缓慢的问题,实施城镇地下管网改造,筑牢城市生命线,推进“平急两用”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四是深挖生态与文旅资源,活化利用文昌阁、甲秀楼历史文化街区等历史文化资源,推动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培育数字文旅、生态旅居等消费场景,擦亮全国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名片;五是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坚守“人民城市为人民”导向,推进建筑节能改造与绿色空间建设,以高品质更新支撑黔中城市群发展、带动全省城市更新整体提升,助力贵州新型城镇化建设。
遵义、毕节、六盘水、安顺、铜仁、凯里、都匀和兴义8个区域中心城市,围绕城市定位,聚焦区域辐射功能提升,补齐公共服务、产业配套等关键短板,推动一批有一定规模、主题特色鲜明的片区更新。
遵义市应聚焦老城-中华路片区、南关-舟水桥片区、南白-龙坑片区等城市发展重点地区,优化空间结构、强化城市功能、提升发展能级。一是针对住房安全隐患、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重点加快老城及核心街区存量空间提质增效,系统推进老旧小区、老旧街区改造,补齐公共服务、市政交通、安全韧性等设施短板,推动新老城区功能协同,强化设施利用效率与产业能级,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二是针对产城空间混杂、产业载体低效、职住分离等矛盾,有序实施老旧工业厂区更新改造,盘活闲置厂房与低效空间,保护利用三线工业遗存,引导产业向园区集聚、植入创新业态,促进产城融合;三是加强历史城区保护与风貌整治,彰显红色文化与历史文化特色,增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影响力。
毕节市应以七星关老城、鸭池、海子街片区为核心更新区域,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风貌、强化安全韧性,支撑休闲避暑宜居城市建设。一是聚焦住宅安全隐患突出、适老化与数字化改造不足等问题,开展居住既有建筑安全整治与综合改造,提升居住安全水平与宜居性;二是针对公共服务配置不足、布局不均,持续推进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功能完善,优化公共服务网络布局;三是针对市政设施短板,着力加快燃气管网全覆盖与污水管网改造、雨污分流建设,完善微型消防站等安全设施,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四是新增停车泊位与新能源充电桩,规范停车秩序,优化主干路网与交通组织,缓解城区拥堵;五是统筹生态休闲空间系统布局,提升街道环境与城市风貌。
六盘水市应聚焦六盘水站、黄土坡、荷城等重点区域,持续完善城市功能、不断提升空间品质,夯实“中国凉都”避暑旅居城市核心支撑。一是针对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街区活力不足等问题,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打造便民生活圈,不断完善养老托育、学前教育及公共健身场所等公共服务配套,推进老城及重点街区有机更新,优化业态布局,提升街区活力;二是针对城市安全与市政弱项,重点完善停车与充电设施,强化消防安全治理,完善市政道路与慢行系统,有序推进智慧设施建设与物业管理全覆盖;三是统筹水城河等滨水空间整治与生态景观营造,加快补齐公共活动场地短板,构建蓝绿交织的开敞空间,全面提升人居品质与旅居环境;四是活化利用工业遗产,传承弘扬“三线”精神,发展工业文旅,彰显城市文化特质。
安顺市重点推进中心城区的历史文化街区、顾府街、老火车站、云马片区、南马片区及平坝区的文明路片区、黎阳等区域更新。一是针对设施供给不足、居民需求适配度低等问题,系统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补齐“一老一小”、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协同推进节能、适老化、智能化改造与电梯加装、管线更新;二是针对路网破碎、停车紧张、空间秩序混乱等堵点,优化老城区路网、停车与慢行系统,完善公共开敞空间布局;三是针对城市治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健全规划统筹与长效治理机制,推动城市管理与物业服务提质,强化生态源头治理与智慧安全建设;四是开展安顺和平坝老城区更新,加强文物保护、业态提升与环境整治,活化屯堡特色资源、传承“三线”精神、延续城市文脉、激发街区活力,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铜仁市以老城区、大兴街道、川硐街道、万山镇区为重点,聚焦城市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体系优化、城市绿化提升、设施短板补齐、城市功能完善、风貌品质升级、安全韧性增强、治理效能提升八大核心城市更新任务,精准发力、综合施策。一是针对公共服务短板、绿廊绿道碎片化、安全韧性不足等问题,深化生态宜居建设,坚持治山、治水、治城一体推进,完善应急供水、消防等设施,消除住房安全隐患;二是建设生态廊道、城市绿道和口袋公园,突出“显山露水、见林透气”的山地城市特色;三是针对文化设施不足,活化利用中南门历史文化街区、朱砂古镇历史文化街区等历史文化遗存,植入非遗工坊、文创体验等业态,盘活低效闲置资源,打造城市记忆空间,构建文旅融合廊道,推进康养旅居产业深度融合,释放发展潜能;四是针对基础设施老化和民生需求,补齐养老托育、教育医疗设施短板,推进地下管网更新、智慧停车场建设和危旧房分类改造,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全力打造绿色宜居山水城市。
凯里市以大十字、洗马河、城西等城市更新重点片区及开发区为核心,聚焦公共服务升级、公共空间构建、基础设施网络完善攻坚突破。一是针对管网老旧破损、污水收集覆盖不足、公服设施功能薄弱、老旧厂区闲置等问题,推进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建设,加强炉碧经开区、黔东南高新区配套设施建设改造,加大园区闲置用地和厂房清理盘活力度;二是针对老旧小区改造进度滞后、老旧商业街风貌杂乱、三线建设老厂区亟待提升、文化资源活化利用不足等问题,推进草坪寨、老街、棉纺厂等片区更新改造,做好凯旋厂、208等老厂区保护利用,打造民族文化体验载体;三是针对住房安全保障不足、绿道覆盖率低且与公园绿地衔接不畅、绿色建筑推广滞后、路网密度不够、市政管网存在短板等问题,全面提升城市生活品质,扎实推进韧性城市建设。
都匀市以小围寨街道、广惠街道、沙包堡街道、杨柳街、绿茵湖以及洛邦组团等城市更新重点片区为重点,聚焦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城市空间、改善居住环境和条件、提升公共配套水平,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针对老旧街区业态单一、沿街设施不足、公共活动场地、公共绿地不足的问题,持续推进“一街一河两园”城市漫游目的地打造升级,深化产城景融合;二是针对历史建筑闲置问题,活化利用龙昌历史文化街区等资源,推动文化传承与城市功能协同提质;三是针对住房安全隐患、管线老旧破损、城市智能化水平不高、公共服务设施结构性短缺等问题,统筹推进老旧小区与地下管网改造,补齐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短板,扎实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兴义市以马岭、木陇轻工产业园等产业片区,街心花园、老城历史文化街区等文化保护片区,黄草、兴泰、下五屯、坪东街道等品质改善片区为城市更新重点,推动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整治、完整社区建设,攻坚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更新改造,同步完善城市功能、升级基础设施、修复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历史文化。一是针对瓷砖厂、山翁青等老旧厂区基础设施老化、改造适配性弱、交通配套不足、资金短缺及运营可持续性差等问题,深挖资源潜力开发新场景,丰富康养产业业态;二是针对老城街老旧商业街、遵义路一巷、胜利路等老旧生活街区配套薄弱、特色文化挖掘不足的问题,活化利用老城、街心花园历史文化街区资源,推动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
扎实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大力推进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较好的城镇化潜力地区加快发展,着力补齐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仁怀、赤水、黔西、盘州、兴仁、福泉、清镇等设市城市,以及威宁、正安、独山、德江、思南、松桃、镇远、三穗、黎平、榕江、普定等县城,需充分发挥城市引领作用,聚焦老城区、产业园区、历史文化街区等区域,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特色产业、文化传承等系统更新,加快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商圈与特色街区品质,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改善老城区人居环境,提升蓝绿空间品质,强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活化利用,实现功能优化、品质提升、特色彰显。
基础薄弱、产业优势不明显的其他县城要立足县域经济发展实际,以人居环境改善、老旧街区改造、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基础设施完善为重点,加强民生保障、提升城镇品质、强化县城综合承载能力。
以实现更加精准的更新目标,兼顾解决问题、优化功能、彰显特色等导向,立足“片区系统思维”,结合我省战略导向与各县市实际情况,可按照老旧住区更新片区、传统商业更新片区、产业功能更新片区、文化保护更新片区、交通枢纽更新片区、生态修复更新片区等类型对我省更新片区进行分类引导。
老旧住区更新片区。主要针对老旧小区存量大、分布广,因建设年代久远、后期维护不足等,房屋普遍存在结构老化、墙体破损、管线陈旧等安全隐患,教育、医疗、养老、文体等公共服务配套短缺,道路、绿化、停车位、垃圾分类等基础生活设施不足,居民对环境改善与品质提升意愿强烈的区域。
传统商业更新片区。主要针对功能衰退、空间低效、活力缺失的城市传统商圈、商业步行街和旧商业街区等,以及历史上曾是城市重要商业文化聚集区,如今设施老化、业态单一、空间布局杂乱等,难以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的区域。
产业功能更新片区。主要针对因产业淘汰、企业搬迁、设备老化等因素陷入闲置荒废或低效利用的老工业区、老旧厂区(厂房)等区域,或坐拥优质生态资源,具备发展康养旅居天然优势,但潜力尚未充分释放的区域。
文化保护更新片区。主要针对承载城市文脉、凝聚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传统街巷等历史空间,以及老建筑、古民居集中分布的区域。
交通枢纽更新片区。主要针对大部分县市中存在功能单一、空间割裂、活力不足等突出问题的交通枢纽(高铁站、老火车站、机场、公路枢纽)及其周边区域,同时又是展示城市形象、发展枢纽经济的关键节点。
生态修复更新片区。主要针对城市建成区存在山水生态受损、水体污染、废弃地污染等问题的区域,或绿地开敞空间紧缺、居住环境品质不佳,与群众对宜居环境期盼存在差距的区域。
对无法纳入上述六类更新范畴,但存在功能不完善、空间利用低效、人居环境不佳等问题,需实施城市更新改造的区域,应结合片区实际统筹开展综合整治与功能优化,补齐配套短板,改善人居品质。
着力提升民生保障与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筑牢住房安全底线,统筹推进各类危房排查鉴定与分类处置;系统更新基础设施,重点支持城镇老化管线改造、公共消防设施升级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升市政设施承载能力;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引导市县优先完善养老、托育、卫生、党群服务等公益性配套,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推动居住片区绿化优化、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及公共空间微更新,夯实“三感”社区建设基础。
鼓励市场化补充与增值服务供给。鼓励参与基础设施增值服务,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可市场化运营的停车、充电等配套设施建设与运营;引导活化利用存量空间,支持通过市场化方式改造闲置资源,培育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等业态;推动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便民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完善公益性服务的市场化补充机制。
着力基础设施提质与公共空间改造。推进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开展市政管线系统性更新,完善无障碍设施与公共交通配套,打通核心区域“交通微循环”,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等场地环境优化工程。遵循“留、改、拆”相结合,建立传统建筑与风貌资源保护清单,延续街区风貌和肌理,改造建筑立面与街景,强化重要地段风貌管控,局部拆除重建导入新功能。优化公共空间供给,整体提升公共广场、步行系统等开敞空间品质,支持文化展示节点与公共记忆空间营造。打造形成一批高品质特色商业街区。
引导推动业态升级与片区活力激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存量老旧资产资源,改造提升一批传统百货店、购物中心,打造商品和服务供给丰富、购物休闲等功能齐备的消费载体。鼓励活化利用历史资源发展文旅体验业态,打造兼具消费和文化体验的城市新场景。引进中高端服务业态、创新沉浸式体验式场景等多元业态创新工程,繁荣城市商业市场。支持社会资本搭建智慧化管理服务平台,完善招商引资、物流管理、安全保障等智慧服务,提升片区运营效率与服务水平。
着力完善基础保障与产业转型支撑。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建立全省工业遗产名录,规范保护修缮与展示利用标准,统筹资金支持核心遗产保护;推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统筹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支持园区公共环保设施建设,筑牢生态安全底线;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引导市县优化老旧工业区道路、市政管线、公共消防设施及交通接驳设施,提升片区产业承载和安全能力;健全基本康养服务体系,引导市县建设普惠性养老、卫生服务设施,支持公益性游客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搭建智慧文旅公共服务平台,夯实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基础。
引导空间盘活与产业提质升级。支持低效空间转型利用,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厂房、闲置厂区改造,发展新型产业载体;与旅游线路、休闲产业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培育室外小剧场、特色展馆、文创集市、网红餐厅等文旅消费新场景;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创新研发、中小企业孵化等载体,承接数字经济、高端制造等产业落地,培育新兴产业集群;探索绿色智慧转型,支持投入园区智慧化改造、新能源配套及节能技术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建设产业配套商业、人才公寓等,完善产城融合配套;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专业化康养设施,引导开发特色文旅体验设施,支持市场化开发生态旅游项目,打造“生态+文化+康养”融合载体。
着力文化遗产保护与基础保障提升。强化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扎实开展城市文化遗产资源调查,不断完善全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规范开展文物本体与历史建筑修缮,完善保护管理机制。推行“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的保护前置机制。加强老旧房屋拆除管理,禁止拆真建假。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推进历史空间市政管线更新、消防设施升级及应急通道建设,消除安全隐患。优化公共空间品质,引导开展传统街巷、公共节点微更新,建设文化驿站等公益性配套,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引导文化空间活化利用与文化传承。鼓励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等活化利用,支持社会资本在风貌保护前提下,参与闲置历史建筑改造,发展文创、非遗、文化体验等业态。培育文化消费场景,引导开发文化主题服务、传统手工艺体验等产品,打造特色文化IP。参与公共空间运营,支持社会资本市场化运营文化驿站、公共休闲等配套设施,提供多元化文化休闲服务。
着力交通保障与门户形象提升。优化交通接驳体系,统筹推进枢纽扩容改造与综合换乘设施建设,完善多模式交通衔接,加快停车设施建设与智慧化改造。进一步优化完善道路交通组织,健全枢纽周边绿色慢行网络。强化基础设施支撑,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及市政管线配套建设。塑造门户风貌特色,打造枢纽门户标志性景观,整治周边建筑风貌,彰显城市形象。
引导功能复合与价值提升。支持地下空间综合利用,鼓励社会资本开发地下商业、休闲等业态,提升空间利用效率。培育枢纽关联产业,引导建设会展商贸、旅游集散、商务办公、特色商业等产业载体,发展临站经济。完善商业休闲配套,支持建设商业综合体等消费载体,打造区域消费中心。赋能智慧化运营,支持开发智慧枢纽商业服务模块,提升运营服务品质。
着力生态系统修复与公共生态保障。推进生态系统综合治理,统筹开展受损山体、沉陷区、湿地等修复治理,加强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强化环境治理攻坚,支持公益性地块污染修复、黑臭水体整治及垃圾处理设施升级,提升环境质量;推进增绿提质行动,引导建设城市绿环、绿廊及口袋公园,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构建生态休闲网络。
引导生态价值转化与绿色发展。支持生态休闲服务建设,鼓励社会资本配套建设生态休闲、科普教育等设施,提供多元化生态服务;推动生态旅游发展,引导市场化开发生态修复成果,培育生态旅游、研学等业态;培育绿色产业体系,支持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康养等绿色产业,构建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模式。
在城市分层分级引导的基础上,围绕实现城市更新目标,系统谋划城市更新片区。通过更新片区策划,统筹资源配置、空间布局、资金平衡、项目生成和实施,协调各方行动,配套相关政策,提升城市更新的综合效益。
综合考虑我省城市建设情况、城市更新工作重点,在“十五五”期间力争实施一批城市更新片区建设。更新片区可以是集中连片的区域、线性带状的区域,片区划定无须空间全覆盖。一个城市更新片区应包含多个城市更新单体项目。
在片区范围划定时应精准界定边界,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衔接当地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等;二是以城市道路网、河流等现状地形地貌为基础,综合考虑土地、房屋权属边界、行政区划等要求,成片连片划定更新片区,便于统一管理和申报项目;三是划定的更新片区要保持既有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完整性,与完整社区建设、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老旧街区改造等工作范围做好衔接;四是优先划定更新紧迫性较强、存量资源相对集聚、具备可持续运营条件的区域,尤其是要考虑收益平衡,便于肥瘦搭配;五是片区规模大小要与城市能级相匹配,不做强制要求,城市更新片区规模一般不低于10公顷,县城更新片区规模一般不低于5公顷;六是保持历史肌理、空间格局和文化氛围的完整性,便于整体保护。
以片区更新统筹项目实施主体,推动项目集成落地。项目实施主体按类型可分成行政部门主导型、国有企业主导型、政企协同型、产权主体自主型四种模式。
行政部门主导型适用于更新目标以重大民生改善、安全韧性提升等纯公益、非经营项目为主。
国有企业主导型适用于规模较大、情况复杂,需进行大量资金筹措、土地整理(一二级联动开发)、资产盘活、争取政策支持、理清产权归属关系和市场化运营的片区,尤其适合需要“肥瘦搭配”、追求整体平衡的产业更新、商住综合开发等的片区。
政企协同型适用于投资额巨大、专业性要求强,兼具较强公益性与市场价值的大型复杂片区(如TOD综合开发、历史街区活化运营),能有效缓解财政压力,引入先进理念与运营能力。
产权主体自主型适用于产权高度集中、边界清晰(如单一大型厂区、单位大院等),且产权主体自身更新意愿强烈、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小规模片区,有利于保留场所记忆,降低协商成本。
按照“先基础后提升、先民生后发展”的实施节奏,确保更新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通常优先夯实安全与基础设施,继而培育公共空间与服务,随后注入产业与品质提升项目,实现项目渐进推进与有机协同。
结合资金筹集、市场接受度、物业权利人安排等因素,明确近期启动区、中期推进区和远期完善区,建立“谋划-储备-实施”的动态项目库,明确各阶段重点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和责任主体。明确行动路线图,制定包含规划设计、更新实施、招商运营、治理体系建立等关键节点在内的完整行动时间表,并建立动态跟踪与调整机制。
城市更新项目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应通过科学运营促进资金平衡。鼓励运营前置,在前期策划、方案设计阶段,鼓励后期运营主体提前介入、同步参与,确保方案设计与后期运营有效衔接、深度融合,系统开展全周期成本与收益测算,确保与市场需求相匹配,将项目的长期运营目标、市场需求、财务可持续性及社会效益,在规划、设计、投资及建设启动前进行系统谋划,形成一体化解决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城市更新的运营方式聚焦于资产盘活、收益实现、长效运维,是运营模式的具体落地手段,其方式可以包括:
资产租赁运营。对改造后的商业空间、产业载体、办公用房等进行分租或整租,通过稳定的租金收益覆盖运营成本。适用于商业综合体、文创园区、产业孵化器等项目。
产业导入与孵化运营。围绕城市更新项目定位,定向引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同时提供孵化服务(如政策申报、技术支持、人才对接),通过产业服务费、税收分成、孵化成果转化收益实现盈利。可应用于旧工业区转型的科创园区等项目。
文旅融合运营。结合历史文化资源或特色空间,打造文旅消费场景(如非遗市集、沉浸式体验馆等),通过门票收入、文创产品销售、活动策划招商等获取收益,适用于历史文化街区、老旧街区、老旧厂房改造等项目。
物业服务与社区运营。针对老旧小区、保障性住房等民生类项目,提供基础物业服务(保洁、安保、维修)和增值服务(社区养老、便民商业、亲子活动等),通过物业费、增值服务费维持项目长效运维,强调居民生活体验提升,适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项目。
资产证券化运营。将改造后的优质资产打包,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或资产支持证券(ABS),盘活存量资产、回笼资金,实现“投融管退”闭环,多用于商业、产业类存量更新及公共停车场等项目。
各地应着重分析老城区人口密度、建筑密度、基础设施承载力等,将非核心功能(如批发市场、仓储物流)向周边区域转移,降低老城开发强度。对疏解腾出的土地进行科学评估与合理规划,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用地需求,增加口袋公园、街角广场,加强公共空间连通性,提升老城空间环境品质。
在充分尊重居民和企业意愿,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创新探索老城区空间疏解的方式路径。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市场化评估价格给予足额补偿;对于选择产权置换的,提供位置适宜、品质相当的安置房源或商业用房,满足不同主体的多样化需求。创新探索更灵活、更注重长期效益的“权益补偿”“运营补偿”等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疏解区域的土地整理和开发利用,通过合作开发、产业导入等方式,提升疏解腾出土地的价值,实现政府、原权利人、社会资本等多方共赢。
统筹利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等多元融资渠道,有序推动纯公益、非经营更新项目实施。争取设立省级城市更新专项基金,完善基金管理制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重点投资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城市更新领域项目。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政策性金融工具等)的引导作用,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探索多元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
鼓励房地产企业、产业运营商、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城市更新。明确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机制,支持通过物业销售、租赁经营、配套服务等方式获得合理收益。对社会资本参与的公益性更新项目,探索税收等政策支持。积极推进城市更新项目REITs试点,将具备稳定现金流的更新项目打包发行REITs产品,实现资产证券化,拓宽融资渠道。支持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进行融资,盘活存量资产。
健全产权主体自主更新机制,充分尊重并保障原物业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其通过自筹资金、让渡部分公共收益、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与市场主体合作等方式,自主实施或参与更新改造。针对产权分散的居住小区,探索成立更新业主委员会,统一业主意愿,采用“居民出一点、政府补一点、企业投一点、政策支持一点”的众筹模式。对于产权清晰集中的老旧厂区、单位大院等,支持原产权单位自主或联合社会资本进行转型改造与产业升级。
政府引导。发挥政府对公益性更新项目的基础保障作用。各地人民政府应依据财力状况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施公益性项目,切实保障民生与安全底线。发挥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以公共空间、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的先行投入,“筑巢引凤”吸引多方主体参与,推动片区整体更新。
市场运作。坚持市场化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探索多元特许经营模式,全面清理各类壁垒,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城市更新。建立多部门联动不动产“登记难”问题长效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防范不动产登记领域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创新产权配置与流转机制,探索混合用地、复合空间开发权等新型配置模式,通过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升空间资源配置效率与复合利用水平。推广长期租赁、作价入股等弹性供地方式,满足不同类型项目灵活用地需求,降低市场主体初期成本。保障市场主体权益,建立政府与市场主体的风险共担机制,推动地方性立法保护,强化产权保护与法治保障,明确城市更新过程中产权认定、补偿、收益分配规则和退出机制。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赋予企业充分的经营自主权,鼓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制定项目运营方案,持续探索可持续收益模式,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动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资产交易等环节的监管,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市场秩序。
公众参与。加强基层治理,搭建多元化沟通平台,引导公众全过程参与城市更新。通过日常走访、召开议事会等形式,保障居民、产权人、商户等利益相关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开展城市(县城)体检、片区策划、项目实施及运营的过程中,与群众实时保持沟通,凝聚更新改造的共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可持续模式。
专业支持。引导和支持专业规划、设计人员共同参与城市更新,将规划、设计服务贯穿于从现状评估到落地实施及后续运营维护的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制定并不断优化片区策划或项目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责任设计师制度,遴选优秀设计师纳入城市更新专家智库,引导责任设计师扎根责任片区,深入了解群众诉求,持续跟踪规划管理和基层服务,在更新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坚持“先体检、后更新”“无体检、不更新”原则,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县城)体检基础指标体系和省级特色指标体系开展城市(县城)体检工作。将全面做实做细城市(县城)体检作为支撑高质量推动城市更新行动的重要基础工作。将城市体检结果作为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依据,把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科学谋划生成并实施一批城市更新项目,切实解决问题。围绕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城市更新重点任务开展专项体检。
围绕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等方面,开展系统性体检评估。在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基础上,重点识别城市(县城)在功能完善、品质提升、安全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与风险,明确城市更新的总体方向与重点区域。
针对城市更新片区内人居环境建设情况开展系统性体检工作,应用空间分析、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方法,梳理片区现状短板、民生需求及土地、建筑、设施、公共空间、历史文化等更新资源,系统整合问题清单、需求清单与资源清单,形成涵盖“存在问题、整治建议、整治类型、责任单位”的整治清单。针对清单中的问题分类施策,严格按照年度体检工作要求,将安全隐患、公共健康风险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列为限时解决类,优先推进处置;其余问题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结合资源承载能力与实施周期纳入阶段性整治范畴,同时明确各类资源的位置、规模、现状问题及更新方向,为片区更新工作提供精准靶向指引,清单成果应有效衔接城市更新片区划定与项目实施。
围绕城市更新重点领域与任务,聚焦系统能力、运行效率、服务水平、保护状况等,开展基础设施(含地下管网、交通设施等)、完整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教育、医疗、养老等)、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城市安全韧性等专项体检评估,为相关领域更新改造和系统治理提供精准支撑。
省级层面加强顶层设计。结合贵州省情指导市(县、区)结合自身特色设置城市体检特色指标。成立省级专家顾问团队,强化技术指导与支持,按计划开展城市(县城)体检培训,对各地工作进度、数据质量进行动态督导,对市县体检报告进行抽样审查与质量把关。梳理总结各地城市体检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强化成果运用,加强城市体检数据分析,总结全省共性问题、区域差异和重大风险,形成全省问题清单,将体检结果与专项资金分配、试点评选等挂钩。
市(县、区)层面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城市政府主导,建立由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部门、区、街道、社区共同参与,第三方专业团队负责的工作机制。完善“市区联动、专业负责、多方协作、群众参与”的工作路径,做实做细城市体检工作。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体检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第三方专业团队、责任分工、工作方法、体检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形成城市体检发现问题、城市更新解决问题、评估更新效果、推动巩固提升的闭环工作机制。
按照住建部《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导则》要求,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结合城市体检评估结果,聚焦实施导向和系统治理,高质量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应结合城市体检、基础研判、需求调查和资源识别,确定目标与策略,制定行动与任务,划定更新片区,明确分区指引,强化城市设计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的引导作用,谋划更新项目,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由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城市更新事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报城市人民政府。
充分发挥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在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实施体系中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城市,片区策划应当按照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要求,结合片区体检进行编制,未开展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城市(县城),片区策划应当依据片区体检进行编制,与详细规划做好衔接,作为制定和调整城市更新片区详细规划的依据。指导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全面整合片区发展需求与更新任务要求,以片区策划为抓手,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规模化运营效益,助力片区整体提升与更新项目实施,有效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活力和综合价值。城市更新片区策划基本内容应包括片区体检、定位目标、功能业态策划、更新项目(含实施路径、资金测算等)、设计引导、运营治理等,各地因地制宜细化片区策划编制内容。结合片区定位与业态策划,按“整治提升、拆整结合、拆除新建”等提出片区的主导更新方式,划分“留、改、拆”范围,并按自主改造、合作改造以及政府主导改造等提出片区内各实施项目的改造模式。
片区统筹实施主体要组织编制片区策划,各县(市、区)城市更新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片区策划方案组织联合评审,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汇报后实施。
按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需落实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片区策划要求,通过专家评审、部门联审及必要的公众意见征询,由牵头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实施方案联审,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汇报后实施,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明确项目背景、基础条件、更新方式、设计方案、资金测算、运营模式等内容。项目实施方案应体现历史文化保护、功能业态升级等特色,突出运营前置和精细化设计引导,注重“规划、建设、运维、投融资”一体化推进。
优先推动一批问题突出、特色鲜明、实施条件成熟的片区更新。每个片区应聚焦一类核心更新模式,在保护传承、功能完善、活力激发与可持续运营等维度进行系统性创新与集成实践,着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更新范式,为全省同类片区的更新提供可复制的样板与实施路径。
结合城市更新八大主要任务,遴选各项任务中成熟度较高、具有推广意义的重点项目,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八类项目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清单。强调“多元筹资”与“协同推进”,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项目与住建、发改、商务、文旅等多部门政策资源整合,确保重点项目落地见效。
压实省、市、县三级城市更新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省级做统筹,市(州)强督导,县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省级部门与市(州)在政策机制方面的沟通协调。
省级抓统筹协调。建立省级城市更新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会同省级相关部门提供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督导考核等工作,强化城市更新工作顶层设计和全域资源统筹配置。用好国家部委相关政策,各部门负责统筹实施本行业有关项目,共同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市(州)抓调度推进。压实市(州)工作责任,聚焦任务细化分解、关键要素保障、项目审批提速、项目推进难题破解,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辖区内城市更新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建立项目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障项目质量和进度。
区县抓落地见效。区县作为主要责任主体抓好实施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区县级城市更新实施计划,聚焦项目实施、资金整合、征收安置、质量监管与群众服务等工作,确保城市更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强化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省级专项资金安排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建设条件、轻重缓急等补助地方项目建设。各地统筹使用各类资金,多渠道筹资推动城市更新重点片区建设。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指导地方积极申报、储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在财政部下达专项债券限额内,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严禁违规举债融资。优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对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和重点片区项目提供贷款贴息,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
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减免政策。对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收费减免政策的城市更新项目,由相关税费征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或收费减免。
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将城市更新行动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各级干部专业素养。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建立覆盖规划设计、方案策划、项目实施、运营管理等多领域专家智库,明确入库标准,并动态调整。在城市体检、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等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咨询和方案论证,切实发挥专家在技术服务、评估论证等方面作用,支持多领域专业力量和服务机构参与城市更新。
加大城市更新工作宣传力度,依托报纸、政府官网、政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宣传栏等线上线下方式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围绕全省各地城市更新实施项目,遴选一批城市更新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引导各地互学互鉴。扩大公众参与途径,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引入“互联网+”模式畅通议事协商渠道,推广建立民主对话会、居民议事会等议事协商平台,增强群众在城市更新中的参与感、获得感。